襄樊市二十四中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发表日期:2007-12-15 17:13:30 作者: 浏览次数712
襄樊市二十四中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运行机制的改革,更广泛地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办学效益和教学质量。
二、基本原则
在分配上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酬。
三、评价模式
1、评价等级,根据教学质量的高低评定等级,评定等级为一、二、三等,其比例分别为20%、60%、20%。
2、评价方式
(1)文化班:按同类别(文科、理科)年级学生的40%划分有效分,根据有效分人数多少确定等级,平行班同学科教师按有效分人数比较,非平行班(快班、次快班),班内不同学科按有效分人数多少比较。
(2)艺术班(美术、音乐):按该类别年级学生人数的60%划分有效分,平行班同学科教师比较、非平行班(快班、次快班、理科美术班)班内不同学科按有效分人数比较。
(3)体音美三科考核由分管领导会同教研组长制定考核细则,共同评价,并按等级比例(一等20%,二等60%,三等20%)确定人选,报教导室汇总。
四、津贴发放
课时津贴按等级发放,其中一等120%,二等100%,三等80%,其余津贴包括早、晚自习、补课等不变,仍按月发放,发放标准按2006年教代会通过的发放标准执行。学期末按人平200元设教学质量奖,按期末统考教学质量好坏评定等级,其中一等奖200%,二等奖100%,三等奖0%。
襄樊市第二十四中学
200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