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第二十四中学
发表日期:2007-12-15 16:58:18 作者: 浏览次数935
襄樊市第二十四中学
门卫管理目标责任状
校门是学校的形象,是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的第一道关口,为加强门卫管理,强化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特拟定以下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
1、按时上、下班,不擅离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若擅自离岗,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学校将给予解聘。
2、杜绝闲杂人员入校,出现一例,每次扣责任人2元;上课期间应谢绝家长等会见学生,出现一例,扣责任人1元。闲杂人员进入学校扰乱教学秩序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学校将给予解聘。
3、外来车辆(包括自行车)禁止入校(上级领导视察等公务除外),违者每次扣责任人2元。
4、搞好值班室卫生及门前三包。出现卫生问题或在门前三包范围内摆摊设点、停车影响出入者,发现一例扣2元。
5、搞好教师车棚的安全及卫生工作。车辆停放不整齐或出现卫生问题,一次扣1元,若因车棚未锁或看管不严出现丢失者,一次扣当班人20元,责任界限分不清者,两人负担。
6、学生非离校时间出校必须凭统一印制并加盖政教处印章的批条才准出校,有不合规定出校者,发现一例扣责任人1元,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重处罚直至解聘。
7、服从学校管理,积极认真地完成学校安排的临时工作。未完成者一次扣5元。
8、待遇:上班期间底薪200元,原学校标准的剩余部分按每月工作完成情况计发。
9、聘任期为一年。若因工作失误,不胜任者,学校有权随时解聘。聘任人员本人因故需辞聘者,须提前15天报校方并获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扣发当月工资。
本责任状从签订之日起执行。
单位负责人:襄樊二十四中保卫科尚洪
责 任 人:
签 订日 期: 年 月 日
襄樊市第二十四中学保卫科